简体(GB) | 繁体(BIG5)
 当前位置: 北京中小企业网 > 专题 > 080709引导基金 > 相关报道
北京中小企业创投基金启动 严禁投资房地产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11日

  北京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将帮助初创期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昨日,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透露,政府财政将拿出3亿元,吸引7亿元社会资本作为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参股创投企业)不得将基金用于房地产投资。   

  引导基金 重点投资高新创新企业

  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处长郭俊峰表示,目前北京市有中小企业30万户,占全市企业数量的99%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约占全市企业的64%,从业人员占全市企业的81%。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改善。郭俊峰表示,创投引导基金借鉴了国外经验,以参股支持的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政府资金共同设立参股创投企业,重点投资高新技术、创新性中小企业。

  合作伙伴 实收资本需高于5000万元

  回国创业的海归陈先生,从外国带回了多项生物制药方面的先进专利技术,但由于资金的缺乏,技术的研发和生产都受到了很大影响。听说北京启动引导基金后,陈先生表示,如果在创业期能够得到引导基金的扶持,企业将很快走出困境。

  同时,北京市发改委公开向社会征集“合作伙伴”共同投资中小企业。“应征”者实收资本要在5000万元以上。根据规定,引导基金的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和购买国债。参股创投企业不得将该基金用于从事房地产投资,也不能从事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

评论 | 关闭 
热点聚焦
· 中央调研沿海5省市 关注中小企业...
· 三大报解读央行上半年金融运行报...
· 商务部提议人民币升值减速 帮出...
· 国税总局:金融企业操作不当形成...
· 机构预测:6月CPI或将继续回落 ...
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资金扶持方式,着力解决创业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中小...[详细]
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继在青岛成功举办第三、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后,由国家发改委主...[详细]
八大高新技术企业可享15%优惠税率
  日前,科技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高新...[详细]
主管: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维护: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E-mail:service@bjsme.gov.cn
京ICP备06023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