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税分制到两税合一
  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定为25%,由此结束了中国多年的内外资企业税收分制与纷争,使“两税合一”尘埃落定。“两税合一”是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统一成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税基、税率、税收优惠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这也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事件。
  “两税分制”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两税合一”这一顺应潮流之举,合乎国家利益,合乎国际趋势。
各部委谈两税合并  
财政部:两税合一后考虑给外企过渡期保平稳运行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也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各国为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而纷纷采取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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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拟调国家级开发区思路 应对两税合一出台
李志群指出,2007年商务部外资司的具体工作之一就是要积极应对相关政策调整尤其是“两税合一”政策出台后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带来的新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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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谈两税合并 分别立法亟需进行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认为,实践证明,过去对外资企业采取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是必要的。对改革开放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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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两税合一不影响外商在华投资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认为,我们规定了一个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内允许原来实行低税率的这些企业逐步过渡到25%的名义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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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谈两税合并  
财政部专家:两税合并不是取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也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各国为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而纷纷采取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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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两税合并不会影响外资进入中国进程
“两税合并法案”目前在中国正处于立法进程之中。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多位专家和业界人士表示,两税合并政策的实施不会影响外资进入中国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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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芳:两税并轨将遏制地方政府崇洋媚外的势头
内外资所得税率并轨,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至少在吸引内外资上“崇洋媚外”的势头会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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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木銮:两税并轨对民众与小企业意味着什么
1994年,财政系统就有动议要求两税并税,但实施的时机并不恰当。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成为急需外资回归的地区,因此,这一动议一搁就是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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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永图:“两税合一”有利于外资融入中国经济 - 经济观察网 (07-03-29)
普华永道称企业所得税新税率属中低水平 - 上海证券报 (0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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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概念  
[两税合一]
是指将两部法律法规统一成一部所得税法,在税率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企业所得税] 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主要是 1993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特点]
1.征税对象是所得额
2.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比较复杂
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税办法。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

[现行征收公式]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公式中“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法定税率是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

外资企业所得税的蜕变过程  
国务院 1980年9月10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财政部 1980年12月14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
国务院 1981年12月13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财政部 1982年2月2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3年9月2日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
财政部 1983年9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
全国人大 1991年4月9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国务院 1991年6月3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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