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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企业【2006】563号)文件通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地税局正在组织符合条件的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向国家申请免征营业税。经初步筛选,有15家担保机构基本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相关标准。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即日起将上述担保机构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如了解上述担保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的企业或个人,请在公示期间与市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处联系。 市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处对公示活动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 系 人: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处 王壮 联系电话:66415588转074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C座(100031)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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