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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实现我国科技发展战略从以跟踪模仿为主,向以自主创新和实现技术跨越发展为主的转变,2001年12月,经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批准,科技部决定在“十五”期间组织实施十二个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重大科技专项以提升核心产品和新兴产业的竞争力为中心,集中国家、地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方面的力量,迅速抢占一批21世纪科技制高点,力争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过渡期内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实现产业化,提高我国在重点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有效应对入世后技术壁垒的挑战。
“十五”期间科技部组织实施的十二个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为:
1.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和软件;
2.信息安全与电子政务及电子金融;
3.功能基因组和生物芯片;
4.电动汽车;
5.高速磁悬浮交通技术研究;
6.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
7.主要农产品深加工;
8.奶业发展;
9.食品安全;
10.节水农业;
11.水污染治理;
12.重要技术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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