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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银行联合促进措施—金融支持工程
来源:    发布日期:2006年03月21日

  概况

  本工程由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工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主办,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发起,并联合北京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关村担保公司、首创信保公司、中投信保公司、北京市信用管理公司等9家机构共同实施。(本工程授信额度第一期36亿元,第二期达到60亿元左右)。

  为加强风险防范,本工程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设立“市政府支持中小企业信贷担保补偿基金”,通过建立再担保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保证金融支持工程顺利实施。通过上述操作,最终形成为中小企业提供从征信、担保、贷款到风险防范和分担的“一条龙式”综合金融支持,形成中小企业贷款“绿色通道”和“直通车”;真正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信贷瓶颈问题,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

  服务对象

  北京地区中小企业。

  工作接洽

  本工程设立金融支持工作联合办公室。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creditbeijing.com.cn)。

  工作流程

  (1)企业甄选入围阶段。企业甄选的渠道包括:企业自愿申请,市委金融工委、市财政局、市经委、中关村管委会、银行、担保公司等有关方面推荐等。联合工作办公室根据金融支持工程各参与方共同认可的标准对这些企业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企业进入前期审核程序;未通过的企业进入“备选企业库”,并由金融支持工程各参与方对其进行辅导和完善,使其尽快达到入围企业要求。

  (2)前期审核阶段。北京信用管理公司根据银行和担保公司认可的标准对企业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资信达到一定要求的企业进入“入围企业库”,并由银行和担保公司对企业进行联合评审,确定企业是否具备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及可获得的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3)贷款及还款阶段。企业正式提出贷款申请后,由银行和担保公司对企业的资信状况进行复核,共同决策是否提供担保和贷款。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后,银行即发放贷款。获得贷款的企业按计划合理使用贷款,并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和担保公司对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北京信用管理公司对企业贷款使用情况及还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

  (4)代偿及补偿阶段。如企业未能按照协议按时、足额地履行还款义务,则进入代偿及补偿程序。由担保公司首先向银行进行代偿,然后向市国资公司申请补偿,启动补偿机制。担保公司有责任继续向企业追偿,并把追偿结果及时反馈其他各方。

  申报时间:

  全年。

  工作时间:09:00—11:3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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