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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小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和技术创新,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国家发改委拟从今年开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企业〔2006〕2882号,下称“2882号文”,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工作方案
各市、省直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2882号文和《关于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说明》(下称“项目申报工作说明”,见附件2)进行工作方案的编制。补充要求如下:
(一)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方案;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汇总省直机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计划期为2007-2010年,其中的项目规划(2008至2010年项目名称可以相对较为概括)将是以后申报具体项目的依据,即今年开始申报的项目必须包含在本次工作方案的项目规划中,各市和省直单位在编制工作方案时,必须认真考虑地区总体中长期规划,编制好2007年-2010年计划建设的项目;
(二)各市和省直单位在分别编写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两个工作方案时要注意收集相关的数据,对现状进行客观分析,特别是关于本地区的创业或创新情况,突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发展趋势和需求预测、建设思路和目标(地区总体布局考虑)、规划建设的项目(理由、必要性、示范功能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材料)、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对推进本地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作用)等,尽量将建设目标进行量化,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措施,分别做好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省直单位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除按上述本条第二款的相关要求编制外,要重点突出本机构与产业集群或产业集中地区的关联性和作用,说明产业集群或产业集中区域公共服务平台或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产业集群或产业集中区域或行业内中小企业技术服务需求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情况,编制好工作方案;
(四)就业压力较大的中心城市和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申报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在编写工作方案时必须重点突出当地就业压力情况和再就业情况(包括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失业率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工作方案的编写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工作说明》中第一点“编制工作方案”对内容和结构的要求进行编制。
二、项目申报范围和选择条件
各市、省直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2882号文通知规定的“项目申报范围”和“项目选择条件”上报。补充要求如下:
(一)各市、省直单位要对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如对申报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要求的总建筑面积、服务面积、企业保有数量、财务管理制度、技术人员素质等;对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服务企业数量、技术人员素质、技术服务收入情况等,进行程序方面的审核,凡是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
(二)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总体发展规划,已列入我省2007年-2010年小企业创业基地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布局合理,有一定的基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条件,不得新征用土地;项目建成后要能满足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创业或技术创新需求,并具有较强的服务和示范功能;
(三)小企业创业基地必须是以培育和服务初创的小企业或创业项目为主要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包括各类具有创业辅导性质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创业服务机构和工业园等。申报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的不限于《项目申报工作说明》中规定的“中心城市”,就业压力大、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城市也可以申报本专项;
(四)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项目必须面向产业集群或具有产业优势、企业配套显著特征的地区,或有助于提升全省中小企业整体或特定行业服务能力及竞争力。省直单位报送的项目必须依托和服务于相应规模的产业集群或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
(五)2007年建设项目(包括2007年在建项目和2007年新开工项目),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届时国家发改委和我局都将跟踪检查。
三、申报项目有关事项
(一)表格填写
1、申报项目分为2007年建设项目和到2010年计划建设项目,这两部分项目都要列入工作方案中,并填写附件一;
2、各市和省直单位在编制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选择一批条件成熟,能在2007年6月30日前按照国家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完成前期工作程序的项目,分别填写《2007年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推荐表》(见附件二)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三、四)。
(二)申报材料等有关要求
1、各市、省直单位推荐为2007年上报国家的建设项目,除按2882号文要求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⑴项目承担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复印件;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2、省直单位于1月26日将⑴工作方案;⑵工作方案汇总表;⑶ 2007年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推荐表;⑷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按顺序装订,一式五份)报给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ui_ht@126.com。各市、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于1月31日前将⑴工作方案;⑵工作方案汇总表;⑶ 2007年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推荐表;⑷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按顺序装订,一式五份)上报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esunhy@126.com。其中,推荐为2007 年报国家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五份)一并报送我局。由于时间紧迫,资料不全,或超过截至时间的将不予受理。
3、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31号)的规定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以保证在国家确定支持项目后,能及时上报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材料。
(三)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2882文和《项目申报工作说明》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个环节工作,为以后的项目建设和争取更多的国家投资支持打好基础。其中,国家、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可见参阅文件目录(附件3),各单位可在相关网站下载;
2、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这项工作是2007年至2010年工作的重点之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牵头人,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做好工作方案的编制和2007年建设项目的推荐工作;
3、深入调研,选好项目。项目选择要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比较优势,与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就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产业升级等工作结合起来;要针对本地中小企业的需求,集中解决一些共性、关键问题。
本通知同时在省经贸委网(http://www.gdet.gov.cn)和省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gdsme.com.cn)上发布,表格的电子版可在以上两个网站下载。
联系人:
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 孙海扬
电话:020-83135841 传真:020-83135851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
邮编:510030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综合科 崔海涛
电话:020-83396563 传真:020-83354067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1号9楼
邮编:510030
附件: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企业〔2006〕2882号)
2. 关于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说明
3. 参阅文件目录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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