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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分析
1.中小企业信用资源的不足。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是一个普遍现象,主要体现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等方面。中小企业信用不足是先天的,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经营规模小,流动资金少,难以形成较大的、稳定的现金流量,因而在需要融资以补充流动资金时,相关部门不得不怀疑其到期的偿债能力。从中小企业的自身经营管理上,其经营模式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规范的。中小企业缺乏自己的人才、技术、信息和必要的设备,因此创新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缺乏明确的营销战略和相应的营销知识、人力和信息渠道,无法进行系统的市场调研来了解自己产品的市场需求趋势,只能依靠直接推销和定货加工来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因此市场空间较小,企业的经营风险较大;财务管理薄弱,中小企业不可能像大企业那样具有严格、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更有甚者,很多的中小企业为了短期利益,不惜做假帐,以达到逃税、漏税的目的,这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从企业制度上看,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存在着产权不清、组织结构和管理混乱的问题,因此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资源十分缺乏。
2.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和违约。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使得银行贷款面临的风险较大,贷款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也较高。此外,贷款的高违约率也是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根据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调查发现中小企业的违约率要高于大企业。虽然银行的不良贷款中大企业所占的存量较高,但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货款比率也同对大企业的差不多。
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不利选择是金融市场上的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不利选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比大企业更加严重。因为中小企业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对于上市的大企业,很多信息是公开的,银行能以极低的成本获得信息;对于非上市的大企业,银行也能通过供货商、消费者和企业职工等渠道获得其经营信息。而中小企业则不同,中小企业的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的、不透明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很难通过一般的渠道获得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所以,在中小企业寻找贷款和外源性资金时无法向金融机构提供出令人信服的信息,以证明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否则银行的贷款违约率将会很高。这是增加成本或增加经营风险的两难选择。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
4.国内金融业自身的整合和贷款紧缩。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机构由于种种原因不太重视对企业的监管和约束,即使是低效率的投资甚至是投机活动,银行都提供货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完善,实施预算硬约束,银行等金融机构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为了生存必须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对金融业进行整合,使得商业银行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金融机构的信贷标准更加严格,同时也使得许多中小金融机构,如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和农村信用社处于关闭和合并之中。中小金融机构在它们的资产中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率列相对较高,中小金融机构数量的减少必然导致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减少,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与此同时,更加严格的信贷标准直接使整个金融在整合期内的贷款紧缩,而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贷款融资几乎不受整合的影响。显然,执行严格的信贷标准直接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二、现有制度框架下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途径
一般来说,当前适合中小企业选择的融资工具主要有以下几类:
1、普通贷款:即一般的商业银行贷款,适合所有中小企业,但企业必须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才能获得。担保形式一般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用于抵押的财产多为房屋、机器或土地,抵押率通常不超过70%;质押贷款要求以当事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质押率一般不超过90%;保证方式贷款则需要借款人向银行提供有足够偿债能力的第三方(通常为企业),为贷款提供保证承诺。
2、贴息贷款:是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形式,由政府部门负责贷款的全部或部分利息,银行提供贷款。贴息贷款支持的重点是那些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和资源环保政策需要扶持的企业,如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企业;有技术创新,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方向发展的企业;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和有能力还本付息的企业;市场效益型、科技联合型、资源开发型和外向型企业等。贴息贷款种类很多,一般哪个部门确定贴息就由哪个部门负责补贴,其中国家经贸委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债技改贴息贷款涉及面最广,该贷款主要由工商银行承担,其他银行也有参与。国债贴息特别适合存续期较长、必须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的中小企业。
3、票据融资:主要指票据贴现,即企业通过转让未到期承兑汇票权利获得短期融资,适合于票据结算量较大的中小企业。可以贴现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无论那种票据,一般都可以迅速从银行获得融资。另外,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业务本身主要是一种结算工具,但当银行收取保证金比例低于汇票面值时,就有了融资功能。票据业务的发展对解决企业特别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矛盾,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减少相互拖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间商品交易新秩序的建立等已经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目前票据签发和承兑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业,但经过多次背书转让,与其业务相关联的众多中小企业成为最终持票人,商业银行在利益驱动下都很愿意为这些中小企业办理票据贴现。
4、应收账款融资:即企业用应收账款做抵押取得贷款或者将其出售给银行以获得所需资金,特别适合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此类融资主要包括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两大类,均起源于进出口贸易,前者适合于短期融资,后者适合中长期融资。保理业务是保付代理业务的简称,适合于进行短期融资,目前我国银行在国内贸易中也开展了保理业务,称国内保理业务。利用保理业务,企业可以迅速地筹集到短期资金,以弥补资金的临时性短缺。而相对较高的融资费用也可以通过加速资金周转而得到补偿。国内保理分为回购型保理和非回购型保理两种。回购型保理指在应收账款不能如期足额收回时,银行要求企业等额回购,以规避风险;非回购型保理则是由银行买断应收账款,因此银行风险较大。此种融资方式一般可使企业获得应收账款50%-80%甚至更多的融资。
5、委托贷款:是商业银行受委托人的委托向企业发放的贷款,适合于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但这类贷款的借款人是由委托人指定的,商业银行只负责代为发放、管理,因此企业应加强与委托人的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委托人一般包括政策性银行、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等,前两类委托人的贷款对象往往是特定的企业群体,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外经贸部委托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主要面向外贸企业,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面向乡镇企业,计华投资管理公司主要提供轿车零部件国产化配套资金等等。其他类的委托人,如企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等,其指定的贷款对象不拘一格,往往取决于借款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6、国际融资转贷款:是资金来源于国外金融机构或外国政府的外汇贷款,适合国家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用于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因该类贷款主要面向发展中国家,多具有援助性质,故贷款条件一般比较优惠,期限较长。提供资金的机构包括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等。
7、其他信贷融资方式:商业银行为提高自身竞争力,也在不断推出融资新产品,其中不乏适合中小企业的产品,例如近期出现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国内买方信贷、法人客户账户透支、流动资金循环贷款、购货合同质押贷款等,都在可选之列。
三、信贷融资如何越走越宽
(一)金融环境的改善和创新
从国际经验看,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支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融资难易程度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而创新,包括制度创新、融资工具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等都将对企业融资产生深刻影响。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竞争机制的完善,未来几年,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环境将有可能获得较大的改善。
1、利率市场化将有利于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使中小企业更容易获得贷款。当前外汇贷款利率已实现市场化,但中小企业最关心的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是由中央银行给定基准贷款利率,只允许在此基础上有一定范围浮动,如最高可上浮30%-50%。其实在当前已经很低的利率水平下,即便是50%的上浮幅度,仍无法补偿银行面临的风险和付出的管理成本,风险、收益不对等,是影响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利率逐步放开并最终市场化之后,利率的确定将由银企双方以市场的方式协商解决,企业付出较高的价格,就可以相对容易地获得贷款。这里有一个概念需要明确,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并不是歧视性政策。银行对大客户的贷款相当于批发业务,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相当于零售业务,中小企业贷款金额小、笔数多、手续繁杂。据调查,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为大型企业的5倍左右。如果对大中小企业贷款实行一样的利率水平,银行就没有积极性给中小企业贷款。另外,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较高也是其贷款利率应该上浮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国外,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也是存在差别的。当中小企业成长为优质客户时,其利率水平也会自动下降。
2、担保体系的完善和进一步社会化可以充分发挥杠杆效应,提高中小企业融资速度。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着极重要的作用,因为它可以有效分散银行的风险,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心。但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很不完善,企业获得担保的门槛也比较高,担保机构尚未真正发挥其杠杆效应。可以考虑建立“企业-担保-再担保-银行”这样的担保模式,即建立分层次的担保体系,由市、省和国家三级机构组成,各级政府牵头,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共同参股,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向一体化方向发展。其中全国性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作为“最后担保人”,进行风险化解和转移。
3、信用保险介入银企借贷行为将有利于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将企业部分信用风险转移到保险机构,提高银行贷款积极性。信用保险的作用类似于担保机构,由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险,从而把需要银行承担的部分风险转移到保险机构,一旦风险降低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也就有了。因此可以尝试由政府部门、银行、保险联合行动,建立“企业-保险-银行”三位一体的信用保险体系。目前已成立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对这一模式的有益探索,相信以后这类业务会越来越多。在利率完全市场化之前,该模式将有效地为银行分散风险;即便实现了利率市场化,该模式仍有存在的必要,因为一般来说商业银行是不愿承担很大风险的,而宁愿以较低的风险换取稳妥的收益。
(二)直接融资方式的创新
1.股份合作制改造。在我国,居民储蓄非常庞大,如何加以充分利用,转化为资本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股份合作制方式改造中小企业,将大量闲散的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其利益导向将使其融资功能更加强大。除了融资功能外,中小企业还可以明晰企业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高效的现代企业制度,一方面为企业今后的融资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可以从制度上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度。
2.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又称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以长期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某一产业,特别是尚处于创业阶段的新兴企业,以追求长期效益为目标的一种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对于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型新兴企业的融资问题极有功效。基金通过筹集社会资金投资于企业,可以有效地实现储蓄到投资的转化,解决被投资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另外,有了基金的投资,企业的成长有保障,资信水平提高,增强了融资能力。
针对我国国情,在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1)在资金募集方式上要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对一些获利机会较多的产业投资基金,如投资于高科技企业和国家鼓励、扶持行业的基金可由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起面向广大投资者以公募为主,且在发行后应解决其流动性问题,如豁免上市。而对一些具有较强政策性意义的基金如主要投资于企业改造的基金应由政府牵头发起,主要向银行、保险公司、企业法人等私募。(2)要扩大基金参与者的来源。考虑放松对保险基金和各种公益性基金运用的限制。允许它们参与产业投资基金,并且在适当的时候可考虑吸引国际资本参与。
3.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缺少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二板市场,而银行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机构在放贷行为上的逆向选择问题,使得二板市场的设立变得更为紧迫和重要。二板市场除了具有连续筹资、推荐、优化、分散融资风险等一般性功能外,还具有独特的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机制。因此,一个完善的二板市场不但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可以灵活融资的场所,还将极大地促进创业资本的发展,而创业资本的发展又将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后续资金,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我国目前虽未建立起二板市场,但有关部门正积极为此进行立法和技术方面的准备,并且现在全国已有30多家区域性的地方柜台交易市场。对此,发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应注意以下几点:(1)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空间首先要明晰产权,使企业最终实现规范的股份制运作;(2)完善法制,加强监管,清理整顿全部现有的地方股权交易市场,由证监会统一监管,按照企业基础、操作水平等标准,逐步建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资本市场,以实现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顺畅流动,建立起多层次、大容量的资本市场体系,为中小企业开拓出持久有效的直接融资渠道。
(三)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
1.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高于大企业,但另一方面,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不够重视,甚至存在歧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众多中小企业是银行重要的负债对象,银行应认识到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性。银行在商业化过程中需要有正确的定位,选择相应的目标市场,认识到中小企业贷款的商机所在,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摒弃偏见,做到与大中企业一视同仁。
2.拓展相应的银行中间业务。与中小企业资金融通相关的银行中间业务包括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代理融通、支付结算等业务。发展此类业务,有利于企业间商业信用的发展,可使企业迅速筹措到生产经营所需的短期资金,缓解资金困难,又可使银行在灵活运用基础上增加效益,还能促进资金流通,形成社会资金运动的良性循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3.发展融资租赁业。融资租赁业是企业进行长期资金融通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融资租赁,企业可以不必仅仅依靠自我积累去购买设备,而只需用现有资产、效益以及未来的收益为保证,提供租赁公司认可的担保,即可占用并使用设备,利用产生的效益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一般来说,企业进行融资租赁的成本比贷款低,风险较小,而且其方式灵活、方便,比长期贷款和发行股票、债券受较少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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