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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配套资金
  2006年03月21日

  1.基金简介

  为鼓励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和创业活动,落实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地方配套50%的规定,中关村科技园区特设定“中关村科技园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配套资金。每年配套资金使用规模按照上一年度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助金额的50%制定来年资金使用计划,在此基础上容许年度计划做上下微调。配套资金从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项目,经过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推荐、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受理部受理审核、并获得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无偿资助的项目,园区管委会以无偿资助的方式,给予申报创新基金项目按创新基金资助金额的50%配套资金支持。

  2. 资金使用的操作程序

  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经推荐获得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无偿资助的项目,需要:

  (1)提交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材料;

  ②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批准无偿资助的企业名单;

  ③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书;

  ④经过认定的企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2)丰台园、昌平园、电子城科技园、亦庄科技园管委会以及海淀数字园服务中心负责本地区企业的项目受理、审查工作;企业也可按领域将申报书报送各行业协会(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负责受理微电子企业项目,北京IT专业人士协会负责受理通讯、光机电和医疗器械领域的企业项目,北京新材料中心负责受理新材料领域企业和中关村生物医药协会负责受理生物医药企业项目,计算机和软件企业的项目直接由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发展处受理。)

  (3)由各园区和行业协会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形式和技术进行初审,对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技术创新作出评价,提出项目推荐意见,报送管委会产业发展处。

  (4)中关村管委会是基金的推荐单位,产业发展处作为管委会代表,对各园区和行业协会提交的企业申报材料,按领域对企业的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地方政府提供或承诺的支持资金进行核实,并填写《项目推荐意见表》。

  (5)中关村管委会的受理截止时间为一般项目10月15日,招标项目8月31日。

  (6)审查完毕,由企业按照要求上报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7)基金申报材料填写要求请查阅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址: 

        <http://www.Innofund.gov.cn>

  3.项目的跟踪管理和验收

  承担单位应依照项目合同书有关条款,自觉接受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监管,并按期进行项目验收。

  4.受理单位

  昌平园管委会 丰台园管委会 电子城管委会

  亦庄科技园 德胜园管委会 健翔园管委会

  海淀数字园服务中心 中关村生物医药协会 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

  中关村IT专业人士协会 北京新材料中心 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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