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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表一、表二)作为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 二、 每个项目的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 (一) 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二)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三) 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五) 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六)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复制) (七)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新增主要设备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复制) (八) 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九) 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银行贷款进账单)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复印件。 (十) 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损益表 4、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十一) 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证明 (十二) ISO9000认证证书复印件(有证企业) 三、部分纸质资料填报要求 为确保上报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下述纸质资料必须使用由申报软件生成的打印件。 (一) 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二)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企业填写内容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专家评审意见、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和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在申报系统生成的打印件上填写。 (三) 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 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已发生项目贷款“借款凭证”汇总表。 (五) 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汇总表。 四、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可以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下载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省市版)” 软件和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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