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简体 关于我们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政策依据: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

资金简介:
  本办法所称"市场开拓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活动的政府性基金。 "市场开拓资金"以中小企业为使用对象,原则上重点用于支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小企业。

支持方式:
  提供开拓市场所需的部分支持,其余由企业承担。支持方式采取无偿支持和风险支持两种方法。风险支持是指由“市场开拓资金”承担开拓市场可能出现的部分风险,企业如未取得开拓市场成效则可获得风险支持,如取得成效则不能获得支持。

主管部门:
  外经贸部和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业务管理。 财政部和地方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市场开拓资金"预算、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主管: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维护: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  邮编:100031
E-mail:service@bjsme.gov.cn 京ICP备06023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