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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担保机构:
2006年以来,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我委提出了构建北京市中小企业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的工作思路,特别是针对成长期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我委整合社会力量,搭建了“政府协调引导、银行合作支持、担保积极配合、企业主动参与”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服务平台,并依托北京中小企业网(www.bjsme.gov.cn),开通了网上贷款项目申报系统,开展了免费融资培训等配套工作。目前已经有北京银行、北京农商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4家银行和首创、中关村、中科智、中担、晨光昌盛等5家担保机构加入平台,截止到2007年3月底,北京市中小企业已获得合作银行新增贷款超过200亿元,最短的贷款审批时间仅为7天,初步建立起方便快捷的贷款通道。融资平台的搭建,营造了整合各方力量共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良好氛围,促进了企业与银行、担保机构的对接,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同时也拓展了银行和担保机构的业务,成效显著。
今年,为提升融资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委一方面将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担保机构加入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将融资平台向区县拓展,在5-6个区县开展融资服务平台试点,因地制宜地解决区县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难题。
为此,我委拟依托北京中小企业网,搭建担保机构宣传展示平台,吸引更多优秀担保机构加入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帮助担保机构拓展业务,为担保机构做好服务。具体如下:
一、担保机构宣传展示平台的服务功能
(一)宣传展示。通过中小企业网,向全市中小企业展示担保机构的基本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及特色服务品种,供中小企业参考并选择合作对象。
(二)融资辅导。我委将组织银行、担保机构对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免费融资咨询、辅导和培训服务,促进企业与银行、担保机构的对接和交流。
(三)担保服务。中小企业网担保机构宣传展示平台将与现有的网上贷款项目申报系统实现有效对接,全市各类中小企业可随时通过网上贷款项目申报系统申请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服务。
二、担保机构加入宣传展示平台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
(二)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
(三)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四)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总额的10%。
(五)担保资金放大比例不低于2倍,并且其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5%。
(六)接受我委监管,根据2001年《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委备案;并定期向我委报送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
(七)有信用评级记录且级别较高、具有国家三年免征营业税资格的担保机构优先考虑。
三、加入宣传展示平台的担保机构的职责
担保机构依托宣传展示平台开展融资担保服务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通过北京中小企业网向企业介绍担保机构基本情况及特色服务品种;
(二)为符合条件的网上申报贷款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三)每月定期向我委反馈项目审核进展情况,接受我委的监督考核;
(四)配合我委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咨询、培训等配套服务;
(五)创新担保品种,完善服务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
四、担保机构加入宣传展示平台的申报程序
各担保机构本着自愿原则,向我委申请加入担保机构宣传展示平台。有意愿的担保机构请于6月15日前向我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相关表格可登陆北京中小企业网下载):
1. 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和担保资金管理办法;
2. 法定代表人简表(附件1);
3. 高级管理人员简表(附件2);
4. 担保机构调查情况表(附件3);
5. 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记录(复印件);
6. 担保机构宣传展示表(附件4)。
我委将在审查上述材料基础上,择优确定10家担保机构加入宣传展示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我委将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对上述担保机构的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和效果进行跟踪评价,逐步建立起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六月四日
(联系人:中小企业处 王壮;联系电话:66415588-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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