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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债券网 发布日期:2006年07月27日 |
国债基础知识目录
1.什么是国债?其种类有哪些? 2.什么是国债发行余额管理? 3.国债发行的四种方式 4.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 5.如何计算贴现国债的利率? 6.投资国债比存银行好 7.券商国债回购业务风险何在? 8.凭证式国债与记账式国债 9.何谓国债的全价交易与净价交易?
什么是国债?其种类有哪些?所谓国债就是国家借的债,即国家债券,它是国家为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约定的条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 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实物券式、记帐式三种。
国债种类
国债的种类繁多,按国债的券面形式可分为三大品种,即: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凭证式国债和记帐式国债。其中无记名式国债已不多见,而后两者则为目前的主要形式。
(一)无记名式(实物)国债
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
无记名式国债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我国从建国起,50年代发行的国债和从1981年起发行的国债主要是无记名式国库券。
发行时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经营机构的营业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证券帐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购买。
无记名国债的现券兑付,由银行、邮政系统储蓄网点和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办理;或实行交易场所场内兑付。
无记名式国库券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由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凭证式和记帐式国库券,但购买手续简便。由于可上市转让,流通性较强。上市转让价格随二级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定,当市场因素发生变动时,其价格会产生较大波动,因此具有获取较大利润的机会,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说,无记名式国库券更适合金融机构和投资意识较强的购买者。
(二)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我国从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其票面形式类似于银行定期存单,利率通常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
凭证式国债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面向社会发行,主要面向老百姓,从投资者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如需变现,可以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经办机构按兑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续费。对于提前兑取的凭证式国债,经办网点还可以二次卖出。
与储蓄相比,凭证式国债的主要特点是安全、方便、收益适中。具体说来是: 1.凭证式国债发售网点多,购买和兑取方便、手续简便; 2.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 3.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个百分点(但低于无记名式和记帐式国债),提前兑取时按持有时间采取累进利率计息; 4.凭证式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地点就近,投资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点兑取现金; 5.利息风险小,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各档次利率均高于或等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没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计息的风险; 6.没有市场风险,凭证式国债不能上市,提前兑取时的价格(本金和利息)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动,可以避免市场价格风险。
(三)记帐式国债
记帐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它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帐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帐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
我国从1994年推出记帐式国债这一品种。记帐式国债的券面特点是国债无纸化、投资者购买时并没有得到纸券或凭证,而是在其债券帐户上记上一笔。其一般特点是: 1.记帐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 2.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 3.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 4.记帐式国债通过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从而可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 5.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有获取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时也伴随有一定的风险。
可见,记帐式国债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强的特点。
由于记帐式国债的发行、交易特点,它主要是针对金融意识较强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有现金管理需求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设计的国债品种,投资者将其托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于流通交易,变现能力强,不易丢失,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获得高额利润。
无记名式、凭证式和记帐式三种国债相比,各有其特点。在收益性上,无记名式和记帐式国债要略好于凭证式国债,通常无记名式和记帐式国债的票面利率要略高于相同期限的凭证式国债。在安全性上,凭证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和记帐式国债,后两者中记帐式又略好些。在流动性上,记帐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无记名式国债又略好于凭证式国债。
什么是国债发行余额管理?国债发行余额管理是指把未清偿的国债的存量数值作为人大对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年度控制指标,考核年度末未清偿的国债的存量数值是否超过规定的控制目标,而不再考核当年实际发行的国债规模。
国债发行的四种方式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二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一般说来,国债发行有四种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日子越过越富裕,余钱剩米多了,就会想着去投资,于是有炒股的、做期货的,集邮的,搞艺术品收藏的等等,投资方式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而在诸种投资方式中,国债可说是一枝独秀,倍受投资者青睐。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国债是国家发行的,国家财大气粗,政府决不会有借无还。投资国债不仅风险小,而且收益又比银行储蓄高。因此,国债被誉为“金边债券”。
私人之间的借债,程序比较简单。往往找一个公证人或担保人,借贷双方立个字据,一手签字盖章,一手交付借款便可告成。国债则复杂得多,它必须通过国债市场,才能流入投资者手中。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中央财政通过该市场,将新发行的国债销售给资金比较雄厚的投资者。与国债发行市场对应的,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打个比方,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在二级市场上,那些一级市场的投资者,再将手中的国债转让、出售给更多的中小投资者。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
在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几经变迁。上个世纪80年代,采用行政分配的方式,摊派发行国债。到了90年代初,便改为承购包销,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时至今日,已演变为四种发行方式并存,它们分别是:直接发行、代销发行、承购包销发行、招标拍卖发行。直接发行方式,指的是财政部面向全国,直接销售国债。这种发行方式,共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各级财政部门或代理机构销售国债,单位和个人自行认购。第二种情况,也就是80年代的摊派方式,属带有强制性的认购。第三种是所谓的“私募定向方式”,财政部直接对特定投资者发行国债。例如,对银行、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基金等,定向发行特种国债、专项国债等。代销发行与直接发行正好相反,财政部委托代销者负责国债的销售。我国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运用过这种方式。至于承购包销,顾名思义,就是指大宗机构投资者,先承购国债,只有包销出去以后,才能获利。倘若销售出了问题,那么售不出的部分,只能自己消化。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承购包销成为我国国债发行的主要方式。事实上,不仅我国,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这种方式。
国债发行第四种方式,是招标拍卖方式。采取这种方式,国债认购价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说了算,而是在拍卖场上投标竞价确定。在这里,招标有两种具体方式,竞争性招标和非竞争性招标。前者既然冠名为竞争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竞争性招标条件下,投标者把认购价格和数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据此开标。决定中标的依据,就是发行价格的高低。投标者认购价格高,招标者受益就大,所以出价高者胜出。而非竞争性招标,乍一看与竞争性招标相似,实则差异巨大。说它们相似,是因为,非竞争性招标沿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开标;说它们不同,是指结果不同。实行竞争性投标,只有出价最高的投资者获得国债发行权。而采取非竞争性招标,却类似于吃大锅饭,参加投标的投资者人人有份。
通过非竞争性的招标拍卖方式发行国债,在中标价格确定上,有两种有代表性的招标规则:“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所谓“荷兰式”招标,指的是中标价格为单一价格,这个单一价格通常是投标人报出的最低价,所有投资者按照这个价格,分得各自的国债发行份额。而“美国式”招标,中标价格为投标方各自报出的价格。举个例子,在一场招标中,有三个投标人A、B、C,他们投标价格分别是85元、80元、75元,那么按照“荷兰式”招标,中标价格为75元。倘若按照“美国式”招标,则A、B、C三者的中标价分别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国从1996年开始,将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而且从2003年起,财政部对国债发行招标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即在原来单一“荷兰式”招标基础上,增加“美国式”招标方式,招标的标的确定为三种,依次是利率、利差和价格。
从国债开始发行那刻起,它就有章可循。只不过,在不同时期,人们对规则的理解各不相同。随着国债发行在各国实践的深入,很多旧的原则不再适用。而有些原则,却经过反复考验,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可。以景气发行原则为例,它是指发行国债,要根据社会经济状况,确保经济的景气,也就是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这就要求国债发行者审时度势,相机抉择。例如,经济萎缩低迷,需要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时,短期国债就要披挂上阵,身先士卒。此中原因,不难理解:短期国债流动性强,能在较短时间内筹集更多的资金,就如冬天里点燃的一堆堆烈火,有助于经济快速回升。相反,经济过热时,长期国债就当仁不让,挺身而出,它的比重增大,无疑将减弱货币的流动性,对于“发烧”的经济,正如夏日里的清凉饮品,消热解渴,静气安神。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人们借钱,总是事先掂量清楚,有把握偿还,才好意思开口。国家向百姓借钱,发行国债,也是一样。在对国债规模的管理上,大多数发达国家,采取的是国债余额限额管理,这意味着,国会负责审定一段较长时期的国债余额限额,只要不超过限额,国会对国债发行不予干涉,政府在限额内,可以自由行事,自主确定每一年度的发行规模。当然,如果国债余额胆敢跨越雷池一步,超出限额的话,那么国会就出手干预。这很像巡警的风格,假如你在路上遵纪守法,你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但是如果你违反交通法规,或逆行,或闯红灯,巡警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你面前,惩治你。
在我国,对国债发行规模,实行年度额度管理制度,即下一年度国债发行计划,通常是在上一年第四季度编制,对国家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的测算,是编制国债发行计划的主要依据。这个计划将作为国家预算的一部分上报国务院,由国务院在下一年三月的全国人大会上提请审议。一旦通过,国债发行计划就如同法律文本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倘若在年度内,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需要追加或削减国债,政府无权随意为之,必须像修改法律法规一样,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其审议批准后才能执行。
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所谓国债回购交易,是指资金需求方以所持有的国债现券作为抵押,通过证券交易所向资金供应方借入资金并按期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
一、国债回购的参与主体
国债回购交易的主体由融资方和融券方两个交易主体构成。
融资方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国债抵押券,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以购回国债抵押权的方式归还借入的资金,并按照交易时的市场利率支付利息。在交易时做“买入”申报。融券方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国债抵押权,期满后,以卖出国债抵押权的方式收回借出的资金,并按照成交时的市场利率获取利息收入。在交易时做“卖出”申报。
一笔国债回购交易包括了成交日和到期日的两次交易,并通过“两次清算”的方式将回购的两次交易合并,投资者只需在成交日进行正向交易即可。
二、交易所国债回购的申报规定
1. 申报方向:融资方申报“买入”;融券方申报“卖出”;
2. 申报账号:回购交易按席位号进行交易清算,交易申报时可不输入证券账号或基金账号;
3. 报价方法:按回购国债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以省略百分号(%);
4. 最小报价变动:0.005或其整数倍;
5. 申报单位:以“手”为申报交易单位,1手等于1000元面值;
6. 最小交易单位:以面值10万元(即100手)的标准为最小交易单位;
7. 每笔申报限量:最大不得超过1万手。
三、交易所国债回购品种
目前上海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品种共有9种: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等品种。
四、国债回购标准券和抵押券的规定
凡是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现券,均可用作国债回购的抵押券,国债回购一般实行百分之百足额抵押制度,有效控制风险。并且,为方便投资者,实行了“标准券”抵押制度。所谓标准券,是指交易所对回购交易抵押的国债现券,实行标准化管理,即不分券种,统一按照面值及其折算率进行计算成员单位国债回购结算主席位持有的现券量可作为抵押券,也称为“标准券”。
当前为了维护国债回购参与者的利益,体现市场的公正性,交易所在维持百分之百足额券抵押的原则下,又实行了按照季度调整上市国债现券折算成回购标准券比率的做法,折算后记入回购标准券的比率与该券在上一季度的平均值接近,但低于市值。
在回购融资成交后,因托管数量小于融资数量,后者因卖券行为导致库存减少,或者因为记账式国债未经“回购登记”即用作回购抵押,或因国债现券折算后比例下调,等等原因均会造成回购抵押标准券不足。产生这种情况后,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依其清算制度,以“卖空”国债现货的规定对融资方进行处罚。
第一,扣留“卖空”部分资金;第二,责令三天之内补充实物券;第三,从卖空发生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进行强行平仓,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券商承担;第四,登记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罚。
如何计算国债的利率贴现国债,指国债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国债。贴现国债的发行价格与其面值的差额即为债券的利息。比如说,你以70元的发行价格认购了面值为100元的5年期的贴息债券,那么,在5年到期后,你可兑付到100元的现金,其中30元的差价即为债券的利息。
贴现国债利率可根据每百元面值贴现国债的发行价和贴现国债的期限计算出来,计算公式是:
利率=[(面值-发行价)/(发行价×期限)]×100%
如投资者以70元的发行价格认购了面值为100元的5年期国债,那么,在5年到期后,投资者可兑付到100元的现金,其中30元的差价即为国债的利息,年息平均为8.57%,即:[(100-70)÷(70×5)]×100%=8.57%。
记帐式国债开户及申购流程记账式国债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和交易,因此需要开立交易账户,已有股东账户的不用另外开立。由于国债主要在上海市场交易,因此不必开设深圳股东账户。开户费用为40元,办理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开户后第二天办理完指定交易后即可申购新债或买卖已上市国债。
投资国债比存银行好国债有两种: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
国债是国家发行的,到期还本,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国债的利率比同期存款利率高,投资国债不用交纳利息税。
国债有两种,一是凭证式国债,利
率比同期存款利率高,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有“储蓄式国债”之称。
另一种国债是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目前主要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可以像股票一样买卖。与凭证式国债相比,收益率和变现能力优势都较为明显:记账式国债的利率比凭证式国债高;由于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流通,不仅可以获得固定的利息,同时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差价收入。
国债交易是净价交易
记账式国债是净价交易,净价就是不含利息,实际成交价格是净价和应计利息相加,净价就是我们通过交易所行情系统所看到的显示价格。
交易实例:假设一只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3.65%的记账式国债,发行时,某投资者以100元买入,持有100天之后,该品种交易价格涨到了103元,该投资者卖出此债券的价格为103元,但实际的成交价格不仅包括103元,还包括100天的利息收入1元(年利率/365×实际持有天数),合计为104元。同样投资该债券的投资者买入价为103元,但由于需要把前100天的利息付给前一位持有者,因此实际成交价位应为104元。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目前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有两种形式: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发行时规定利率在整个偿还期内不变的债券。
而浮动利率债券会随着银行利率的变化而变化。目前交易所惟一的两只浮动利率债券就是2000年发行的4期和10期国债,其年利率分别为当年银行1年期利率分别加上0.62%和0.38%。
给你讲讲国债交易流程
开户流程
1、投资者选择一家证券经纪公司或证券营业部凭个人身份证办理开户手续(上海股东账户开户费40元,深圳股东账户开户费50元);
2、通过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免费)。
3、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手续,然后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即可交易。
交易流程
可通过柜台委托或者电话委托进行。
1、输入股东账户号码(和资金账户代码)和交易密码;
2、输入需要买卖的国债代码;
3、输入委托的价格和数量即可完成交易
注意事项
1、国债的面值为100元,国债交易以“手”为单位,一手等于1000元面值。每笔申报以一手为最小单位,每笔申报不得超过一万手;
2、国债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3、当天买进的债券当天可以卖出,当天卖出的债券当天可以买进。
4、交易费用:认购新国债免交手续费;买卖佣金的起点为5元,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
国债操作与技巧
国债也可做差价
记账式国债虽然与凭证式国债均有固定的利息收入,但是价格在波动,这就意味着如果低买高卖,就能赚取差价。与股票不同,国债的波动总会在一个合理区域内,因此能够赚取的差价收益远小于股票,但风险也要小得多。
由于国债对利率较为敏感,买入的时机不一定选择在发行时,投资者完全可以等到国债出现大幅下跌之后再考虑买入。由于其面值为100元,利息是固定的,因此一旦价格跌破100元,相应的实际收益就会提高。
交易实例:2003年发行的7期国债,发行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2.66%,但由于目前交易价格仅为89.1元,因此实际年利率达到了4.73%。
在国债市场要成功做到低买高卖,就一定需要重点考虑同期限品种的实际收益率。
交易实例:如果市场7年期的实际利率均在3%,而目前有一只7年期国债的实际收益率却达到了5%,由于其实际收益率高,在选择同样品种时,投资者应买入5%的7年期国债,由于买的人多,而卖的人少,其实际收益率就会逐步向3%靠近,价格就会出现上涨,如果以此作差价,就能在短时间获得2%的收入。
手里的资金购买何种国债?债券介于储蓄和股票之间,较储蓄利息高,比股市风险小,对有较多闲散资金的家庭比较合适。国债因其信誉好、收益稳定、安全,且个人投资国债的利息收入免交利息税,所以投资债券首选国债。
目前国债发
行和交易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品种丰富,期限上有短期、中期之别;利率计算上有附息式、贴现式之异;券种形式上有无纸化(记帐式)、凭证式之不同。如何选择国债投资已成为众多投资者应掌握的本领。
个人投资国债,应根据每个家庭和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以及根据资金的长、短期限来计划安排。
如有短期的闲置资金,可购买记帐式国库券(就近有证券公司网点、开立国债帐户方便者)或无记名国债。因为记帐式国债和无记名国债均为可上市流通的券种,其交易价格随行就市,在持有期间可随时通过交易场所卖出(变现),方便投资人在急需用钱时及时将“债”变“钱”。
如有三年以上或更长一段时间的困置资金,可购买中、长期国债。一般来说,国债的期限越长则发行利率越高,因此,投资期限较长的国债可提到更多的收益。要想采取最稳妥的保管手段,则购买凭证式国债或记帐式国债, 其形式如同银行的储蓄存款, 但国债的利率比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略高。如果国债持有人因保管不慎等原因发生丢失,只要及时到经办柜台办理挂失手续,便可避免损失。
如果能经常、方便地看到国债市场行情,有兴趣有条件关注国债交易行情,则不妨购买记帐式国债或无记名国债,投资人可主动参与“债市交易”。由于国债的固定收益是以国家信誉担保、到期时由国家还本付息,因此,国债相对股票及各类企业债券而言,具有“风险小、收益稳”的优势。
国债转让收益也要纳税国债收益不纳税是一个认识误区,税务人员提醒纳税人要分清收益的种类,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据了解,购买国债是企业利用闲置资金取得稳定收益的投资方式,国债利息收入又可免缴企业所得税。但值得注意的是,税法虽规定国债利息不征企业所得税,可常让人误以为与国债有关的收益都可免税,其实不然。国债收益分两种,一种为持有收益,即可以免税的持有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另一种是在债券市场转让获得的收益,称为债券处置收益。按规定,后一种情况是要纳税的。
凭证式国债兑取有讲究凭证式国债可以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也可以提前兑取,办理兑取时只能到原购买点办理,不能通兑。
(1)到期兑取
投资者持发行期内购买的凭证式国债到期兑取时,可在兑付期内到原购买点办理。凭证式国债没有统一规定的到期日,投资者在发行期内的购买日期(哪月哪日)即为到期日期,从购买日起按债券期限(几年)对月对日计算。投资者可在从到期日起的兑付期内到原购买点办理兑付。故投资者应留意凭证式国债的购买日期。到期时利息按规定利率计算,逾期不加计利息。
投资者持发行期结束后购买的凭证式国债,到期兑取时可在兑付期内到原购买点办理。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和相应档次利率计算,利息最长计算到兑付期的最后一日。如果投资者在兑付期内没有办理兑取事宜,可在原购买点问清延期兑付的地点和办法。延期兑取需付少量手续费。
(2)提前兑取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如需变现,可随时到原购买点全额提前兑取,不能部分提前兑取。提前兑取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和相应的利率档次分档计息。投资者应清楚各个档次的利率,和掌握提前兑取的利息计算方法。投资者要求提前兑取,可持“凭证式国债收款凭单”和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兑付手续。
凭证式国债到期或提前兑取的手续和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兑取类似。只是在提前和逾期利息的计算上有较大差别。
券商国债回购业务风险何在?国债回购交易实际上是一种以国债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国债回购交易是指资金需求方(融资方)以所持有的国债现券作为抵押,通过证券交易所向资金供应方(融券方)借入资金并按期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国债回购交易的主体由融资方和融券方两个交易主体构成。融资方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国债抵押权,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以购回国债抵押权的方式归还借入的资金,并按照交易时的市场利率支付利息。在交易时做"买入"申报。融券方是指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国债抵押权,期满后,以卖出国债抵押权的方式收回借出的资金,并按照成交时的市场利率获取利息收入。在交易时做"卖出"申报。
凡是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现券,均可用作国债回购的抵押券,国债回购一般实行百分之百足额抵押制度,有效控制风险。并且,为方便投资者,实行了"标准券"抵押制度。所谓标准券,是指交易所对回购交易抵押的国债现券,实行标准化管理,即不分券种,统一按照面值及其折算率进行计算成员单位国债回购结算主席位持有的现券量可作为抵押券,也称为"标准券"。
国债回购是比较好的融资手段。为了融资,证券公司会同客户签订委托国债投资管理合同,客户把国债委托给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国债回购交易,而到期后证券公司返还国债,并给予一定的收益。具体过程如下:
①投资者同券商营业部签订委托国债投资管理合同,投资者把营业部的资金账户里面的资金和国债委托给营业部进行管理。
②合同到期,券商把质押解冻的国债返还客户,并给予超出国债收益的一部分收益。
③券商进行国债回购业务,在回购期初,客户委托管理的的国债被折算为标准券,保存在登记结算机构。在回购期间,这部分国债被冻结,券商放弃国债抵押权,同时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以购回国债抵押权的方式归还借入的资金,并按成交时的市场利率支付利息,抵押的国债解冻。
④回购期初,融券方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获得相同时间内对应数量的国债抵押权。回购期满后,以卖出国债抵押权的方式收回借出的资金,并按成交时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对于融券方来讲,国债回购实际上是购买一种短期国债的行为。
⑤在回购期间,券商放弃国债抵押权而获得资金后,可以进行其它的投资,或者再拆借给第三方,回购期满时,收回这部分资金。
我国国债现券实行一级托管制,企业债券实行二级托管制,国债和企债的标准券实行二级托管制,回购业务在以标准券质押情况下实行二级清算。由于二级托管和二级清算应建立在经营者诚信和监管部门有效监管的基础之上。我国现行二级托管和二级清算均在证券公司内部进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即便是一级托管体制下的国债托管,由于投资者交易和清算在同一证券机构下进行,也存在被挪用的可能。
在上述国债委托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对于融券方(出资方)来说,风险很小,因为融资方借入资金必须有足额的国债进行抵押,融资额与抵押国债的市值不能归还所融资金,交易所可以将融资方抵押在登记结算公司的足额国债拿到市场上立即变现。
实际上,整个过程的主要风险一般会存在于⑤这一环节,券商把融到的资金拆借给第三方,或者进行其它的用处,如果一旦在回购到期时还不能归还资金给融券方,客户的质押在登记结算公司的国债就不能解冻,甚至有被变现抵债的危险。而券商也会因为欠库而受到结算公司的处罚,而对于客户来说,委托管理的国债也就存在收不回来的风险。近来证券市场爆发的证券公司违规风险主要就是由于证券公司挪用客户国债,用于国债回购融资,使自营业务极度放大,随着股市的大幅下挫,最终亏损放大,超出自己的实力,导致无法清偿造成的。
此外,还存在第二种国债委托管理方式。客户和国债回购融资方达成委托国债管理协议,由证券公司监管,完成实质上的国债持有方和融资方之间的挪用。它也是--种挪用客户保证金的形式,只不过在未发生清偿困难时不容易暴露而已。
所以,整个国债回购的风险主要就存在于融资方在回购融资成交后,因托管数量小于融资数量,或者因卖券行为导致库存减少,或者因为记账式国债未经"回购登记"即用作回购抵押,或因国债现券折算后比例下调等等原因均会造成回购抵押标准券不足。如果产生这种情况,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将依其清算制度,以"卖空"国债现货的规定对融资方进行处罚,同时客户的国债也就拿不回来了。
2004年5月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向交易所债市的结算参与机构,发出《关于加强债券回购业务结算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回购欠库处理与到期违约处罚程序,强调将对债券业务回购量大、持续进行滚动回购业务操作的参与机构进行重点监控,以此来降低国债回购的风险。
凭证式国债与记帐式国债作为一个普通投资者,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这两种国债均属于普通型国债。记账式国债与凭证式国债有哪些不同? 1.券面形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通过银行系统发行,券面上不印制票面金额,为非标准格式,根据认购者的认购额填写实际的缴款金额,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记账式国债,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以电脑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和交易。 2.债权记录方式不同 记账式国债通过债券托管系统记录债权,投资者购买记账式国债必须开设账户;购买凭证式国债则不需开设账户,由发售银行向投资者出示凭证式国债收款单作为债权记录的证明。 3.票面利率确定机制和计息方式不同 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是由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投标确定的;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是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及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确定的。记账式国债自发行之日起计息;凭证式国债从购买之日起计息。 4.流通或变现方式不同 记账式国债可以在上交所、深交所或是银行柜台上市流通,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投资者可随时变现;凭证式国债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提前兑取,按其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
国债柜台交易国债的柜台交易就是记账式国债的柜台交易。今年6月3日起,银行国债柜台交易开始试点。试点范围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海分行的部分营业网点,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上海、浙江分行的部分营业网点。除金融机构外的各类投资者,均可在商业银行柜台开立国债托管账户买卖记账式国债,开户费为10元/户,投资者随时可办理开户手续。 通过商业银行柜台与通过证券交易所市场同样可以买卖记账式国债,那么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1.交易对象不同 投资者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是在投资者与试点银行间进行的,投资者之间不能进行交易;而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是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交易所并不参与报价和交易,只是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 2.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不同 通过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价格是各试点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报出的;通过证券交易所市场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价格是由买卖双方自由报价形成的。 3.交易成本表现形式不同 通过试点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交易成本主要表现为买卖价差,目前,各试点银行买卖价差幅度上限暂定为1%,即,(卖出价-买入价)/买入价≤1%。;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记账式国债,交易成本则主要表现为手续费,随着股票交易佣金的下调,国债的交易佣金也随之由原来的2‰降为1‰。
净价交易 2001年7月,我国首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了国债净价交易制度;2002年3月,证券交易所也开始实行国债的净价交易。此次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也将实行净价报价全价结算的交易制度。 那么何为净价交易呢? 净价交易是指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进行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即,将债券价格与应计利息分解,价格只反映本金市值的变化,交易成功进行资金清算时,以债券净价加应计利息(全价)进行结算。同全价交易方式相比,在净价交易制度下,国债价格能更直观地反映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幅度和方向;更真实地体现债券内在的投资价值;更清晰地分辨出国债交易中的资本收益和利息收益。总之,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制度符合国际惯例,便于投资者准确把握市场利率变动情况,有利于促进非专业群体投资国债。 在净价交易制度下,如何计算应计利息和结算价(全价)?应计利息是指以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金额;结算价是指债券买卖时的资金结算额。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结算价(全价)=净价交易价格+应计利息额。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义:附息国债应计利息额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易日当日所含利息金额;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易当日的日历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
何谓国债的全价交易和净价交易?国债的柜台交易就是记账式国债的柜台交易。今年6月3日起,银行国债柜台交易开始试点。试点范围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海分行的部分营业网点,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上海、浙江分行的部分营业网点。除金融机构外的各类投资者,均可在商业银行柜台开立国债托管账户买卖记账式国债,开户费为10元/户,投资者随时可办理开户手续。 通过商业银行柜台与通过证券交易所市场同样可以买卖记账式国债,那么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1.交易对象不同 投资者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是在投资者与试点银行间进行的,投资者之间不能进行交易;而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是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交易所并不参与报价和交易,只是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 2.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不同 通过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价格是各试点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报出的;通过证券交易所市场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价格是由买卖双方自由报价形成的。 3.交易成本表现形式不同 通过试点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交易成本主要表现为买卖价差,目前,各试点银行买卖价差幅度上限暂定为1%,即,(卖出价-买入价)/买入价≤1%。;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记账式国债,交易成本则主要表现为手续费,随着股票交易佣金的下调,国债的交易佣金也随之由原来的2‰降为1‰。
净价交易 2001年7月,我国首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了国债净价交易制度;2002年3月,证券交易所也开始实行国债的净价交易。此次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也将实行净价报价全价结算的交易制度。 那么何为净价交易呢? 净价交易是指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进行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即,将债券价格与应计利息分解,价格只反映本金市值的变化,交易成功进行资金清算时,以债券净价加应计利息(全价)进行结算。同全价交易方式相比,在净价交易制度下,国债价格能更直观地反映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幅度和方向;更真实地体现债券内在的投资价值;更清晰地分辨出国债交易中的资本收益和利息收益。总之,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制度符合国际惯例,便于投资者准确把握市场利率变动情况,有利于促进非专业群体投资国债。 在净价交易制度下,如何计算应计利息和结算价(全价)?应计利息是指以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金额;结算价是指债券买卖时的资金结算额。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结算价(全价)=净价交易价格+应计利息额。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义:附息国债应计利息额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易日当日所含利息金额;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易当日的日历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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