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GB) | 繁体(BIG5)
 当前位置: 北京中小企业网 > 新闻中心 > 外埠新闻
深港欲联手共建全球性金融中心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26日

  近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敲定深圳政治经济发展新路径。意见提出,深港在金融产业、证券交易、总部经济等11个领域强化合作,共同建设成为“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并表示要完善两地清算系统,争取扩大两地企业间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度,尝试允许香港和深圳居民在深港之间有限度地汇出和汇入人民币,配合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中心。

  这份被称为“特区纲领性文件”引起了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在确定政治改革思路重点的同时,金融发展同时被该《意见》提到重要位置。文件提出推动两地证券交易所的合作事宜,争取让深圳成为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城市。在QDII(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和QFII(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框架下探讨“两地交易所会员参与者互认”合作,促进资本市场融合。抓紧筹建资本市场学院,共建资本市场人才培训基地。

  在金融产业方面的重点是,与香港共建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完善两地清算系统、争取扩大两地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度、尝试允许深港居民有限度汇出和汇入人民币、配合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中心。
  在证券交易方面的重点是,推动两地证券交易所合作,使深圳成为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城市,在QDII和QFII制度框架下探讨“两地交易所会员参与者互认”合作。

  《意见》指出,深港今后还要推进多方面重点合作:在总部经济方面的重点是,吸引更多香港金融机构在内地的营运总部和后台部门落户深圳;在河套地区方面的重点是,深港成立联合专业机构,尽快启动河套地区开发,与香港统筹研究就“一河两岸”进行开发建设;在前海湾地区方面的重点是,海湾地区建设为“深港深化合作”重点区,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框架下,全面开展高端产业合作;在基础建设方面的重点是,共建国际级航空大港,探索口岸检查新模式;在物流运输方面的重点是,争取缩小香港两地税项差异,进一步促进深港物流;在民众往来方面的重点是,推动“八达通”与“深圳通”的互通,促进两地生活和消费便利化。

评论 | 关闭 
热点聚焦
· 为灾区救灾急需物资征集提供网络...
· 央行:45%居民认为物价难接受 ...
· 央企资产亏损 负责人要挨罚
· 二季度企业家调查:经济热度连续...
· 证监会明确上市公司整改大限 11...
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继在青岛成功举办第三、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后,由国家发改委主...[详细]
八大高新技术企业可享15%优惠税率
  日前,科技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高新...[详细]
创业板渐行渐近
  2008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详细]
主管: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维护: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E-mail:service@bjsme.gov.cn
京ICP备06023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