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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成果展览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12日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成果展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宣传中小企业在艰苦创业、技术进步、创新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共中央统战部、科技部、国家工商总局、民建中央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将于200738日至11日在北京展览馆举办“全国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成果展览会”。根据《关于举办全国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成果展览会的通知》(发改企业〔20062798号)精神,我市将组织优秀中小企业(单位)参加本次展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宗旨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中小企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展示中小企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促进中小企业在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宏伟的蓝图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做出新的贡献,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展会主题

改革发展、自主创新。

三、参展范围

    我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科研院所、金融机构、采购商、投资商、中介服务机构等。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073月8至11

地址:北京展览馆

    五、展会规模及收费标准
     
本次展会设国际标准展位1000个。

每个国际标准展位(3*3米)收费为7500

     有参展愿望的企业(单位)自愿报名。

六、主要内容

     (一)展示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的丰硕成果;

     (二)举办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高峰论坛。邀请政府官员、金融家、知名专家学者、中小企业及其商会、协会的代表围绕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政策措施、支持方式、营造环境、培育中介、国际合作等主题,进行高层交流和探讨;

    (三)出版《中国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成果》大型画册;

    (四)在展览会举办的近一个月期间,组织相关媒体集中宣传参展中小企业的优秀成果。

七、请参展企业于2007120日前将《优秀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成果参展推荐表》(附件二)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市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魏颍、靳芳芳

  话:66415588—07390743

  真:66415793

附件1:《关于举办全国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成果展览会的通知》(发改企业〔20062798号)

     2:《优秀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成果参展推荐表》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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