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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
北京市司法局 |
成立时间 |
1996-05-20 |
办公地址 |
50-100 |
联 系 人 |
郭珊 |
联系电话 |
6528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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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务所始办于1996年5月,是一家新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事务所的经营宗旨是:立足长远发展,坚持规范动作;崇尚公道正义,维护法律尊严。 本所现有合伙人25名,从业人员81名。60余位执业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法律学以及经济、管理学专业,半数以上拥有博士、硕士或者双学士学位,并且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历及其它法律工作经历。 本所设有金融、证券、公司、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仲裁及综合业务部,各业务部均由合伙人以及资深律师主持工作,实行专业分工和律师团组的协调统一,可以为客户提供全面、及时、精确的法律服务。 本所成立以来,成功地为国内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及境内外客户办理过千数件重大、疑难诉讼、仲裁业务以及公司改制重组、上市、股票发行、房地产开发等非诉讼业务,先后担任百余家中外客户的常年法律顾问和提供各类专案、专项法律服务,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挽回或者避免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人民币。本所业务区域遍及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区。 本所通过成功办理大量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同时也获得了委托人的充分信任和好评,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取得了良好的行业信誉。1999年,主任李庆律师当选为第二届"北京市十佳律师",排名榜首。2000年,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事局评为"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李庆律师同时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先进个人"。2001年,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自2002年起连年在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综合考核统计排名中名列前茅。2004年度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本所地址在北京市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写字楼三层,拥有一千余平方米办公场所,并配备有包括局域网及远程登录系统在内的各种现代化通讯、办公设备。本所在云南省昆明市设有分所。 本所与国内各主要城市的律师事务所及日本、美国、英国、法国、俄国等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协作关系,工作语言为汉语、英语及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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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设有金融、证券、公司、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仲裁及综合业务部,各业务部均由合伙人以及资深律师主持工作,实行专业分工和律师团组的协调统一,可以为客户提供全面、及时、精确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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